对于“两栖青年”的职业发展,70.6%的受访青年认为需要在不影响自身工作的情况下调整和分配时间和精力。68.3%的受访青年认为在做兼职之前应该充分了解公司的规定,不能违反协议,57.2%的受访青年表示不能盲目跟风,必须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劳动关系研究委员会成员的上海律师协会和上海原液公司主任介绍了全职工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员工同时与其他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它有一个严重影响单位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雇主拒绝改正在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个错误的释放。当然,企业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在职期间从事兼职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这也对员工造成了限制。”
温晨静说,要成为一名“两栖青年”,前提是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其次是平衡好时间和精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如果已向用人单位报告兼职情况,且对方知晓并同意,用人单位将难以以兼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她提到,对于新劳动模式、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使无论哪一种劳动形式都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同时也保护或平衡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将更有利于劳动者对劳动权利的选择。